费用的查询、种类转换与缴费信息补充
费用的查询
当事人需要查询费用缴纳情况的,应当提供银行汇单复印件或者邮局汇款凭证复印件(未收到专利局收费收据的) 或者提供收据复印件(已收到专利局收费收据的)。查询时效为一年,自汇出费用之日起算。
费用种类的转换
对于同一专利申请(或专利) 缴纳费用时,费用种类填写错误的,缴纳该款项的当事人可以在转换后费用的缴纳期限内提出转换费用种类请求并附具相应证明,经专利局确认后可以对费用种类进行转换。但不同申请号(或专利号) 之间的费用不能转换。
当事人缴纳的费用种类明显错误,审查员可以依职权对费用种类进行转换。依职权转换费用种类的,应当通知当事人。
费用种类转换的,缴费日不变。
缴费信息的补充
费用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时遗漏必要缴费信息的,可以在汇款当日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补充。补充完整缴费信息的,以汇款日为缴费日。当日补充不完整而再次补充的,以专利局收到完整缴费信息之日为缴费日。
补充缴费信息的,应当提供邮局或者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 及各项费用的名称和金额。同时,应当提供接收收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补充缴费信息如不能提供邮局或者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的,还应当提供汇款日期、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金额、汇款单据号等信息。
专利申请的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授权时间:
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3年左右。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年左右。
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8个月左右。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
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变更
(1) 专利代理机构更名、迁址的,应当首先在国家知i识产权局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注册变更手续,注册变更手续生效后,由专利局统一对其代理的全部有效专利申请及专利进行变更处理。专利代理人的变更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个案变更手续。
(2) 办理解除委托或者辞去委托手续的,应当事先通知对方当事人。
解除委托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应当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附具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解聘书,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辞去委托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附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辞去委托声明,或者附具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的表明已通知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的声明。
变更手续生效(即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 之前,原专利代理委托关系依然有效,且专利代理机构已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办理的各种事务在变更手续生效之后继续有效。变更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向办理变更手续的当事人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变更手续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向当事人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
对于第1署名申请人是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的专利申请,在办理解除委托或者辞去委托手续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应当同时委托新的专利代理机构,否则不予办理解除委托或者辞去委托手续,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对于第1署名申请人是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申请人的专利申请,在办理解除委托或者辞去委托手续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应当同时委托新的专利代理机构,否则不予办理解除委托或者辞去委托手续,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3)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更换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对原专利代理机构的解除委托声明以及对新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4)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转移的,变更后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变更后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委托原专利代理机构的,只需提交新增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